在现代社交礼仪中,女性朋友的年龄往往被视为私密,不该贸然去打探。很多时候,大家也不愿意说出太准确的数字,往往以“80后”、“90后”这样的标签来代替,或者说自己“奔三”、“奔四”了。同样,古代女性年龄的表达方式也很有趣,会用某些特定称谓来表述具体的年龄。
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陌生,诸如豆蔻代指女子十三岁,及笄表示十五岁,而女子十六岁则被称为“破瓜年华”或“碧玉年华”。那么,或许大家都会有这样的疑问:女子十六为何又被称为“破瓜”呢?
其实,我本人原本也是仅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。直到这两天与朋友闲聊时提到这个说法,才特意跑去查阅了资料。还别说,原来关于“破瓜”一词的用法,还真有挺大争议。基于这一点,今天打算专门就这一问题写篇小文,跟大家分享下自己这些有趣的历史知识。
“破瓜”一词是代指女性年龄的常用词。从文献记载来看,最早使用这一词的是南朝乐府民歌《碧玉歌》:
碧玉破瓜时,郎为情颠倒。感君不羞赧,回身就郎抱。
不过,这首诗中的“破瓜”时,曾引发了不小的争议。多数学者认为,这仅仅是表达女子的年龄,并无其他方面的隐喻。当然,随着时间的推移,后来有人强行为辞赋作注,硬是将这一词解释为“女子月事来潮”或是“女子破身”,以至于读书不求甚解的人以讹传讹,让“破瓜”这个词越来越“污”了。
袁枚画像
这一点,清代文人袁枚早已有过批判。在袁枚的《随园诗话》中,有这样一段文字:
古乐府“碧玉破瓜时”,或解以为月事初来,如瓜破则见红潮者,非也。盖将瓜纵横破之,成二“八”字,作十六解也。段成式诗:“犹怜最小分瓜日。”李群玉诗:“碧玉初分瓜字年。”此其证也。
袁枚的这种解释及所举的例子,是颇为贴切的。诸如清代褚人获的《坚瓠集》、翟灏的《通俗编》等书,均有以“拆字法”来解“破瓜”的文字,即“瓜”字剖成两个“八”字,取二八相加为十六。
关于破瓜一词的用法,最常见的是代指女子十六岁。不过,在查阅相关资料时,还有另外两种含义。
《坚瓠集》
前文所提到的《坚瓠集》一书中,在认可以“拆字法”解释“破瓜”的同时,共给出了三种用法:
作者褚人获的解释,大抵是将历代关于“破瓜”一词的说法做了个大杂烩。我们能够肯定的一点是,其第一种解释,以二八相加代指十六是准确无误的。
至于作者又将“破瓜”与“女子初破体”相附会,则未免显得有些不甚严谨了。当然,褚人获所犯的错误,倒也情有可原。因为此前明人已有这样的用法。诸如齐东野人的《隋炀帝艳史》、冯梦龙《警世通言·杜十娘怒沉百宝箱》等野史小说中,均以“破瓜”代指女子破身。
杜十娘剧照
只是,一种用法的存在,是否等同于一个词汇的本意呢?
显然,这是有待商榷的。至少,《坚瓠集》中“破瓜”一词的第二种解释,古人使用的也很少,并不排除是误用、错用。这一点,与今人用词不严谨的现象本质上是一致的。比如空穴来风一词的含义,就是因为人们误用的情况太多,最终竟连词义也都发生了反转。
至于第三种说法的代指六十四岁,主要是褚人获具吕洞宾《赠张洎诗》中推演而来的。在这首诗中,有一句“功成当在破瓜年”,而张洎死于六十四岁。褚人获也就顺势提出了“八八六十四”的用法,此说又为翟灏收入《通俗编》。
《通俗编》
在此简单插播一句,有些讲解“破瓜”用法的文章,多引翟灏的《通俗编》,称“破瓜”代指男性六十四岁的说法,是翟灏所创。此说当误。
关于“破瓜”是否代指男子六十四岁,我们并不能轻易否定。不过,此种用法似为孤立,而且吕洞宾诗中本意究竟是指十六岁还是六十四岁,还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。但从“破瓜”一词的第二种含义的误用(错用)来看,代指六十四岁的解释也很难站得住脚。
通过上文的梳理,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,古人以“破瓜”代指女子十六,是用一种“拆字法”。至于这个词的含义和用法,则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了讹误,甚至变得越来越“污”。事实上,古人也难免有误用和错用,我们今天读书、用资料,着实不能浮皮潦草、不求甚解,以免闹了笑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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